
卷十七 第三章 物 價
??? 明清時期,縣內市場物價以銀、錢、米價為中軸,其他物價跟著中軸運轉。民國初、中期沿其制。
??? 民國16~(1927年)9月,福建省政府發布糧食核價規定,寧化糧價核定如下(一市石等于50公斤):
??? 頭等本洋黃尖米??? 每市石??? 12元600文
??? 二等本洋黃尖米??? 每市石??? 12元400文
??? 三等本洋黃尖米??? 每市石??? 12元200文
??? 邵武溪尖米??? ????每市石??? 12元
??? 秋早米??? ????????每市石??? 11元800文
??? 關原米??? ????????每市石??? 11元600文
??? 朱早??? ??????????每市石??? 11元200文
??? 白米??? ??????????每市石??? 10元800文
??? 興米??? ??????????每市石??? 10元200文
??? 泰寧早??? ????????每市石??? ?9元600文
??? 民國19~23年,寧化成為中央蘇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初期蘇幣信譽極高,與銀元等值,物價穩定。而后受戰爭和封鎖影響,糧價上漲,食鹽奇缺,鹽價暴漲。通過開展查田運動,生產發展,市場物價(食鹽除外)有所回落(糧價變化見表17—3)。
??? 民國25年糧價平均上升60%,福建省政府訓令控制糧價,各行業同業公會協助管理物價。執行結果,糧食和其他農副產品、副食品、日用雜品的價格逐漸平穩以至回落。
??? 民國26年7月抗日戰爭開始后,商品流通渠道受阻,物價上升。國民政府抓糧食限價管? 理,維持三年,物價沒有發生較大的波動。終因增發貨幣,刺激物價上漲,迄民國34年,上漲的? 幅度已是民國26年的1984倍(見表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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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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