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七 第三章 物 價
??? 抗戰勝利后,物價回落。不久,國民黨發動內戰,物價又暴漲(見表17—6)。
??? 民國37年8月,寧化物價指數高達民國26年的445960倍。國民政府把金圓券(每元合國幣300萬元)投放市場,物價稍見穩定。不久,物價又飛漲。迄全國解放前夕,金圓券幾乎成了廢紙。
??? 解放后,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有計劃地適當提高生活必需品的牌價,制止盲目上漲。1952年起,縣內市場商品價格逐步穩定。從1953年起先后實行糧食、食用植物油統購統銷;食糖定量供應;豬、煙、麻、毛竹派購,并不斷增加統配物資品種。從幾年比較來看,1957年物價最為穩定(見表17~6)。
??? 1958~1959年“大躍進”時期,市場物資緊缺,物價大幅度上漲。集市貿易價格失控:大米每公斤漲到7.2元,豬肉每公斤高達16~20元,雞鴨蛋每個0.5~0.6元,蔬菜每公斤也漲到1.4~1.6元。有些商品的計劃價格也被迫上漲,部分農副產品除征購、派購外,由商業部門用高于國家牌價收購,以低于市價銷售。
??? 1960年12月,調整花生、大豆、茶油、油菜籽、桐油等統購統銷價格。1961年提高糧食和一些主要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對完成交售任務的農副產品收購實行獎勵加價、議價或價外補貼。
? 糧食購價提高后,出現購銷倒掛,虧損部分由國家財政補貼。
??? 1962年,糧、油、棉等18類生活必需品價格維持不變,憑證和定量供應的商品由1959年的19種擴大到100多種,糖果、糕點等則高價敞開供應,市場物價逐步下降,接近國家計劃價格。
??? 1965年調高城鎮糧食銷價后,對職工實行糧價補貼。
??? 1967年下半年起縣內物價基本凍結。幾種主要農副產品收購牌價:茶油1971年起調高20%;菜油調高18.3%;生豬調高14.8 9,5;隨后在調高基礎上調低7.4%;母雞(未產卵)調高一次,又下降一次;菜鴨調價四次(1967年每百公斤從90元調高到124元,1968年為84元,1969年為96元,1971年為104元)。糧油的銷售價格則完全凍結;除豬肉提高4.2%外,棉布、化肥、煤油、母雞銷售價格均下降0.6%~39.2%;有升降的5種商品銷售價格總水平下降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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