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四 第三章 工資獎金
1978年,按職工人數2%調資。
1979年調整部分職工工資,給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40%的職工升級,列入調資范圍的全民職工6728人,升級2709人,月增資總額15918元。
1981年對中小學教職工和部分衛生人員以及體育工作者調整工資。全縣教育系統調資1321人(其中升級1154人、靠級744人),人均月增資6.06元,月增資總額8005.9元。衛生系統調資352人(其中升級236人、靠級115人),人均月增資7.08元,月增資總額1671元。體育系統調資5人,人均月增資8.2元,月增資總額41元。1982年調整國家機關、科學文教衛生等部門部分工作人員工資。這次調資不搞群眾評議,按升級的范圍和條件對號入座,符合條件的予以升級,對違反計劃生育或犯錯誤受處分人員不予升級,列入調資范圍的111個單位、3863人,升級2116人,月增資總額15060元。
1984年,對商業業務人員工資標準進行改革,納入機關行政人員的相應工資標準,同時根據省內物價情況,增發副食品補貼。
1985年改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列入工資改革范圍的有170個單位、4496人,人均月增資18.86元,最高的月增資53元,月增資總額84793.69元。
1986年進一步補充、消化、完善、鞏固工資改革成果,逐步解決工資改革遺留的突出問題,給1960年、1966年前參加工作工資偏低的78人調整工資,月增資總額477元;給15名離休干部調整工資,月增資總額181.5元。1987年本縣由五類工資區改為六類工資區,有4601人調整工資標準,全縣實際月增資471元。根據省工改辦(1987)002號文件,全縣有126名科員以上的干部職務工資從第六檔套入第五檔,月增資764元。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主要采用計件工資、分成工資、固定工資加補貼等形式,較大的集體企業也采用八級工資制。集體企業分別于1973年、1980年、1983年進行工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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