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寧化縣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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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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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關于作風不實、形式主義仍然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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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針對“干部工作積極性不高”問題。2017年9月制定《貫徹落實省機關效能建設正向激勵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鼓勵廣大干部提高實效、創先爭優、盡職擔當。2018年1月出臺《寧化縣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若干措施》,建立200萬元基層干部關心關愛基金,激發干部創業激情;關于林權制度改革遺留問題和林權糾紛問題,針對聯戶林權證特別是竹林經營難、流轉難、貸款難的問題,按照“愿聯則聯、愿單則單”的原則,采取拆分宗地分戶發證方式,將宗地進一步拆分明晰到戶,目前全縣已完成拆分細化宗地550個9萬余畝,做到人山證一致、權責利明晰;針對林改后林地家庭經營規模小、經營效益低的實際,鼓勵和引導林農和各類林業經營組織特別是聯戶體以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重點推進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股份林場或公司等新型經營組織建設,促進林業規?;?、集約化、專業化經營,目前全縣共組建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累計184家,經營面積90.8萬畝;針對林業經營周期長、需求資金多、融資困難的問題,大力推行普惠林業金融新產品“福(郵)林貸”,2017年累計發放貸款金額達12746萬元;針對集體林特別是生態公益林管護問題,各鄉鎮均調整充實了專職護林員隊伍,全縣共聘用專(兼)職護林員225人,其中新聘42人;針對林改后林權糾紛多的問題,將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處工作納入綜治目標管理責任制,采取排查和調處同步進行的方式,力求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不留后患,2017年全縣累計調處林權糾紛18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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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是針對“文山會?,F象依然突出”問題。認真組織學習《福建省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2018年2月對接省、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對精簡會議、文件等做出明確規定,并在今后嚴格執行。2017年縣委、縣政府共召開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專題會議278次,比2016年減少14次,下降5%。2017年縣委、縣政府共發出各類文件1116件,比2016年減少65份,下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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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關于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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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結合實際,科學安排各鄉鎮、部門招商引資項目任務數。2018年1月下發《關于加強和完善外資任務考核辦法的若干規定》,完善項目外資報備、認定及察看制度,對以各種名義高額補貼(補助)的虛假項目到資一律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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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關于違規發放獎金補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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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委巡視七組反饋我縣2013-2016年縣屬各單位發放多種獎金、津補貼1541.32萬元的問題,除按市有關規定發放的外,已清退1209.63萬元,其中處級干部清退202.05萬元。2018年1月下發《關于重申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通知》,完善規范津補貼相關管理制度。開展發放津補貼督查,每月進行隨機抽檢,實現所有單位全覆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不按上級文件執行,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的單位和個人,將移交縣紀委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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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關于違規公款消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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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針對“公款購買煙酒”問題。對湖村鎮政府原負責人李紀鵬進行誡勉談話,追繳相關費用6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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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是針對“公款購買土特產”問題。對縣政府辦原主任葉斌進行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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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是針對“娛樂活動公款消費”問題。對縣政府辦原主任葉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追繳相關費用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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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是針對“公款旅游依然存在”問題。追繳相關人員違規公款旅游費用11.6195萬元,對縣住建局原局長江陳林、原副局長伊旭平,縣住建局副局長游彪、副局長徐俊、辦公室負責人陳祥明等5人進行黨紀立案,對縣住建局原黨組書記陳新喜、黨組成員巫曉銘、黨組成員巫才金等3人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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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上述違規公款消費問題,積極發揮相關職能部門作用,深入開展“1+X”專項督查,重點針對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排查處理違規公款購買煙酒、公款購買土特產、娛樂活動公款消費、公款旅游等問題。2017年各職能部門移送疑似問題線索50余條,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起22人,其中黨政紀處分16人,誡勉談話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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