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九上卷 第三章 解放后黨組織及其重要活動
??? “文化大革命”期間,政治經濟遭受“文化大革命”運動的嚴重破壞,但由于廣大干部群眾對“左”傾錯誤的抵制和斗爭,使經濟工作減少了許多損失,并仍然取得較大進展。特別是1970年以后在農業方面大力推廣矮稈良種,擴大復種面積,推廣新的栽培技術,施用化肥、農藥以及進行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使糧食產量得到較大增長。1969~1976年糧食總產年均遞增7.6%。工業方面新建了化肥廠等骨干企業,擴大生產領域,1969~1976年工業總產值年均遞增18.7%。
??? 四、偉大的歷史轉折時期(1976年10月以后)
??? 1976年l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化大革命”。根據中央的部署,開展揭、批、查同江青反革命集團篡黨奪權陰謀活動有關的人和事,對機關、廠礦企事業、社隊、商店、學校、軍隊以及各行各業進行整頓。
???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全縣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學習討論,撥亂反正,解放思想,糾正“左”傾錯誤,平反冤、假、錯案。縣委把工作重點從“以階級斗爭為綱”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認真貫徹中央“改革、開放”的各項方針政策,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
落實干部政策的工作持續到1987年基本結束,根據“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方針,對“文化大革命”、“社教”運動中的冤、假、錯案,對歷史老案、“反右傾”等遺留問題,按中共中央的政策,實事求是地給以糾正、平反,對錯劃的“右派”全部改正,對受到錯誤處分的人有的復職,有的作離退休處理,給以經濟補助,恢復名譽,剔除誣蔑不實的檔案材料。對在歷次運動中受到錯誤處分的基層干部、群眾也同樣進行復查糾正,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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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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