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九上卷 第三章 解放后黨組織及其重要活動
??? 1960年秋,縣委開始糾正“五風”問題,在靈地、安遠、嵩口3個公社的18個大隊開展整風。1961年1月,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決定在農村進行整風整社,福建省委抽調了省、地和部隊干部200多名組成工作隊到寧化開展整風運動。這兩次整風,雖然也曾采取了一些粗暴的斗爭方式,造成了一些錯案,傷害了一些干部,但由于在運動中貫徹了《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十二條》)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等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指示,調整人民公社體制,糾正了“一平二調”的錯誤。分給社員少量自留地,允許社員經營家庭副業,推行“三包一獎”、“四固定”責任制,開放自由市場,政府向人民公社退賠平調款263萬元,向農村返銷糧食180萬公斤(上述兩項均含清流部分),大大地調動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農業生產得到迅速恢復。1961年糧食總產比上年增產4.6%,營養性水腫發病率下降。
??? 1961年6月中共中央指示,對1958年以來受過錯誤批判和處分的黨員、干部實事求是地進行甄別。縣委認真貫徹執行了中央的指示,對1958年以后拔“白旗”、反“右傾”、整風整社中受批判和處分的黨員、干部進行甄別,使錯案得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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