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開征求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方案意見的公告
關于公開征求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
方案意見的公告
為規范城鎮管道燃氣配送環節定價行為,提高定價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促進城鎮管道燃氣行業健康發展,依據《福建省政府定價目錄》、《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1171號),《福建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閩價商〔2017〕242號)等規定,我局擬定了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社會各界人士如有意見和建議,請通過以下方式反饋至縣發改局價格管理股。
電子郵箱:nhxfgjjgglg@163.com
聯系電話:0598-6850586 聯系人:小張
征集時間:202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
附件: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方案(征求意見稿)
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方案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1171號)《福建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閩價商〔2017〕242號)有關規定,經成本監審,現制定寧化縣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標準如下:
一、定價依據和理由
1.《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1171號)《福建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閩價商〔2017〕242號)規定:
城鎮配氣價格=準許總收入/年度配送氣量;
準許總收入=準許成本+準許收益+稅費。
2.配氣成本監審情況
準許成本包括折舊及攤銷費、運行維護費,由有權限的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成本監審核定。通過選取福建省武夷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對福建長安燃氣有限公司2020年-2023年成本審核數據作為本次測算配氣價格依據。經審核,福建長安燃氣有限公司配氣價格定價單位成本為0.74元/立方米。
3.城鎮配氣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根據福建省長安燃氣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氣配氣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測算該公司平均城鎮配氣成本(準許成本)349萬元,核定年度配送氣量474.5萬立方米(年實際配送氣量298.1萬立方米),單位配氣定價成本為0.74 元/立方米。該企業固定資產凈值1217.5萬元,無形資產凈值507.8萬元,運營成本44.4萬元(按運行維護費的20%核定),準許收益按有效資產的7%核定,準許收益為1651.8萬元。稅金及附加為51.9萬元(稅率9.90%)。經測算,準許年度總收入為566.1萬元,配氣價格為1.19元/立方米。
二、配氣價格定價方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明確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城鎮燃氣是重要的公用事業,燃氣管網屬于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配氣價格是城鎮燃氣管網配送環節的價格,由政府嚴格監管,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向用戶提供燃氣配送服務,通過配氣價格彌補成本并獲得不高于有效資產7%的收益,擬制定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為1.19元/立方米。
配氣價格原則上每三年校核調整一次,如投資、運輸氣量、配送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校核調整。
- 上一篇:寧化消防2月份1-15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公示[ 02-20 ]
- 下一篇: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