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第二章 生產關系變革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后,開始進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社隊經營自主權逐步受到尊重,多種經營得以發展。1980年縣委為貫徹中央75號文件制定如下規定:一、生產隊可實行小段作業定額計酬,農牧副漁和其他經濟作物實行專業(組、戶、人)承包,統一分配。二、生產隊可劃若干固定作業組(一般每組10戶左右)實行“五定”(定勞力、指標、成本、工分、獎懲)“四專”(隊、組、戶、人)、一統(統一分配)的聯產計酬。隨后規定:居住邊遠的單家獨戶,允許包產到戶,但要堅持統一分配。實際上一部分生產隊自發醞釀在統一分配的原則下搞包產到組或包產到戶。至1981年,全縣2330個生產隊中,已有568個生產隊聯產計酬到作業組,619個生產隊包產到戶,275個生產隊包干到戶,90個生產隊實行單季稻田包產到戶,118個生產隊統一經營聯產到勞(力)。1982年中共中央(82)1號文件下達后,全縣除5個生產隊實行包產到戶統一分配外,其余生產隊全部包干到戶,在國家計劃指導下農戶單獨核算,自主經營(即交足國家征購糧任務,交夠集體的三金,留下都是自己的)。在包干到戶過程中,一些生產隊因利益糾紛而分隊,1983年全縣2398個生產隊全部實行包干到戶,各戶承包耕地面積多數按人口平均計算,部分按人口結合勞力確定,多年生作物和集體企業則實行專業承包。
“包”字引入農業經營機制后,大大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糧食大幅度增長,多種經營和農村第二、三產業也迅速發展。1982年農業總產值比上年增長7.15%,糧食增產22580噸。1983年農業總產值又比1982年增長6.84%,糧食增產12659噸,創歷史最高水平。1984年因稻瘟病嚴重、化肥農藥等漲價糧食有所減產,但農業總產值仍比上年增長8.98%。這年,因市場糧價上漲,一些外出搞專業經營失利的勞力,把轉包的耕地收回自己耕種,人口增加的農戶要求按現有人口重新調整承包耕地,1985年冬起一些生產隊陸續按人口變化情況重新調整耕地承包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