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三 第二章 安 置
50年代中期,縣政府設移民科,接待安置一批來自閩南的移民。爾后,大部分倒流回原籍。
1964~1966年,先后接受南安、莆田、仙游等縣移民1760戶、6393人、分別安置于泉上、安遠、安樂、水茜、中沙、橫鎖、曹坊、湖村、城關鄉(鎮)。其中部分移民,由于生產、生活不習慣,陸續返回原籍的2244人,流往其他縣的72人,其余的安居樂業,已建有住房1483間。
“文化大革命”期間,由于“左”傾路線的影響,以“不在城里吃閑飯”和“支援農業第一線”為由,把一部分城鎮居民連同小手工業者下放農村。1969~1972年,下放居民1456戶、5642人。其中縣城下放的901戶、3482人,鄉鎮下放的555戶、2160人;有固定職業的735戶、3420人,干部職工家屬56戶、202人。這些居民下放后,不但影響城鎮部分手工業和服務業的正常運轉,而且相當一部分下放居民不適應農業生產,不會干農活,不能自食其力,給生活造成很大困難,也給社隊增加很大負擔。如安遠公社安遠大隊1978年有下放居民28戶,就有24戶超支6243元,戶均260元,造成生產隊分紅無法兌現,集體積累虧空。1975年開始根據省、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本人的要求,逐步收回城鎮,截止1983年,共收回1236戶、4203人,占下放居民總戶數的84.9%、人數的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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