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三 第二章 安 置
解放后,人民政府對革命部隊的復退軍人給予妥善安置。1950年7月,縣成立復員委員會。1973年,成立寧化縣復員退伍軍人領導小組,下置辦公室,辦理復員退伍軍人的接待安置事宜。1986年為更好地使退伍軍人的技術特長得到開發使用,組成寧化縣軍地兩用人才領導小組。1987年改稱寧化縣退伍軍人兩用人才開發使用領導小組。
1950~1987年,全縣共接待安置復員、退伍軍人5148人。其中安排在行政、企事業單位工作的970人,回農村的4178人。并對生產生活有困難的復員、退伍軍人,給予一定的糧食和經濟補助,1975~1987年共發補助款104759元。
1955~1987年,共接待安置軍隊離、退休干部5人(其中老紅軍準團級1人、副團級1人、排級3人),安置在縣城定居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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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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