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六 第一章 購 銷
??? 解放前,寧化的商品糧油多由私商經營,大量糧食掌握在富戶和糧商手中,糧食市場任其壟斷操縱。民國22年(1933年),縣蘇維埃政府設置糧食調劑局,秋收季節以略高市價收購糧食,青黃不接時則以低于市價出售,有效地穩定了糧食價格。
??? 民國29年,縣政府設立糧食管理委員會,以掌握糧價。同年9月23日,又設立公沽局,辦理糧食收購、運輸、配銷等事宜。但該局僅著重解決國民黨的黨政軍用糧問題,廣大群眾用糧仍受糧商控制。
??? 民國36年,寧化糧食歉收,糧價暴漲.軍糧難于籌集,縣政府只得下令限捌糧商購運糧食,每人限購大米1 50公斤;10天后又改為限購運3斗(20公斤)。這樣糧價漲勢才得以遏止。
??? 糧食私營貿易方式,常見的有五種:
??? 集市貿易??? 每逢圩期,農民為購買生活必需用品,即將稻谷加工成糙米,肩挑應市,產銷直接見面。
??? 糧行米店(俗稱礱谷店)??? 加工糙、白米銷售供應城關居民和外地販運客商。米店一般資金不多,存貨少.有的現買現賣。民國36年,城關共有米店104家,1950年發展到1 20多家。
??? 賣“青苗”??? 農民如因天災人禍或疾病,生活無法維持.便被迫在稻谷成熟前,向富戶或糧商預售糧食,稱“賣青苗”。待收成后交糧,其價格通常只有市價的40%。
??? 長途販運??? 農閑季節,農民成群結隊挑運大米到連城、長汀換購食鹽。連城、長汀農民或小販也有挑鹽到寧化出售,挑米回去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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