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環境日|昔日滿目瘡痍 今又綻放新綠
幼苗綻放新綠,昔日被破壞得滿目瘡痍的礦區煥發新綠。近日,寧化縣檢察院檢察官與寧化縣人民法院法官對安樂鎮某采石場的礦山修復情況進行回頭看時,看到眼前的喜人變化,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事情還得從三年前說起。2021年6月起,寧化縣安樂鎮某采石場的總負責人伍某未經批準,擅自在采石場礦區范圍南側修建了一條礦山公路,并在修路過程中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石并出售獲利。經委托鑒定,該采石場被非法越界開采礦產品為建筑用花崗巖碎石礦,開采礦體總體近五千立方米,認定于2021年9月28日的坑口價約22萬元。伍某將越界開采來的一部分礦石用于建設礦山擋土墻,一部分礦石用于銷售,非法獲利8萬余元。

寧化縣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后,經初步審查,認為伍某構成刑事犯罪,同時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條件。對此,該院承辦檢察官多次前往伍某所在的采石場礦區進行現場查看,針對礦區受損情況與縣自然資源局有關同志交流意見。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專業機構對環境生態恢復費用開展專項評估,最終確定了該區域治理費用23萬多元。

2023年12月,寧化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對被告人伍某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因被告人伍某的犯罪行為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破壞了生態環境,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如期按照《采石場閉坑生態修復方案》對越界采伐區域的礦山完成生態環境修復,若未按期完成驗收,則應承擔該區域治理費用23萬多元。
判決生效后,伍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積極組織工人平整土地,對礦區進行復綠。
寧化縣礦產資源豐富,被譽為“有色金屬聚寶盆”,是福建省17個重點礦產縣之一。為打擊非法開采,扎實做好寧化礦產資源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寧化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組織干警前往案涉生態環境修復現場查看最新的修復情況,進一步延伸了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審判的銜接與協同。
記者 賴全平 通訊員 鄒艷華 張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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