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重大交通事故
1.無證開車肇事
1978年12月15日下午,沙坪水庫無證駕駛人員某某,駕駛上海50型拖拉機(13~53640號),到沙坪大隊中坑生產隊為水庫拆遷戶搬家,嚴重違反交通規則:(一)無證開車;(二)駕駛室限坐5人,實際擠坐8人,牽引架上還站立2人,共10人;(三)違反裝載規定,拖斗僅2.7米長,所載杉木最長的達6米;(四)下陡坡起初慢慢滑行,快到平路時,思想麻痹加大油門,車速加快,導致主車飄浮、方向失控,拖斗慣性大往前沖,在寧建線20k+100m處,拖拉機翻到3.8米深的河里,當場死亡3人,重傷2人,輕傷3人。
2.手扶拖拉機載客肇事
1982年9月17日,安遠公社安遠大隊第二生產隊手扶拖拉機駕駛員某某,駕駛東風12型手扶拖拉機9時20分從家出發,共載6人(包括其父),在安遠供銷社百貨門市部門口及沿途先后停車數次,共載客20人(每人0.3元,由其父收款)。9時30分到達安遠至增坑線(社隊簡易公路)3k十275m陡坡處,因嚴重超載,上坡困難,于是下來幾個人幫助推車。到坡頂時,有4個乘客說:“頭昏不坐了。”駕駛員對他們說:“不坐也得交錢。”因此4個乘客又坐上車,繼續行駛下坡(坡長46.8米,坡度4.6%,路面寬3.7米,視線良好,直線)。由于駕駛員向右回頭問其父親錢收了沒有,方向跑偏,斜駛向路左,駕駛員臨危措手不及,被摔在公路邊,車上除1人跳車脫險外,其余隨車墜落10米深的攔河壩的巖石上,機頭栽進寬1.64米、深2米的引水渠中,當場死亡5人,經搶救無效于當晚又死1人,重傷5人,輕傷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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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后開車肇事
1979年7月30日,城關磜頭嶺水庫汽車駕駛員某某,酒后開車。行至文石線89k+100m(鐵咀橋)時,酒性發作,過橋方向失控,偏左行駛,汽車前后輪及車廂刮倒橋臺和欄桿23米,過橋后車廂碰撞道旁綠化樹,2人撞死。
4.攜帶危險品乘車肇事
1983年9月15日下午3時許,寧化至石城的客班車在禾口停靠時,某乘客將6萬條鞭炮引線帶上車,放在車廂后排過道和座位底下,當班車行至文石線120k+600m處時,鞭炮引線突然起火,產生瞬間高溫氣流,將車上39位乘客及駕、乘人員全灼傷。重者燒傷面積達94%,輕者亦達20%。事故發生后,人民解放軍空軍部隊派出直升飛機將傷員運往福州、南平、三明等地醫院搶救,但仍造成8人死亡、數十人殘廢,直接經濟損失達19萬余元。
5.木船觸礁航行事故
1953年12月上旬,由于連日下雨,寧化航管站船民某某,駛船至清流嵩松口坪,載客8人,途經百石灘時,水勢洶涌上漲,船觸礁下沉,淹死干部1人,損失短槍3支及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