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 第三章 管 理
解放前,寧化工業基礎落后,長期停留在手工業水平。企業生產依賴市場調節,業主根據市場需求組織生產,屬小商品生產方式。企業管理亦采用傳統經驗方式,由業主直接指揮或親自參與生產活動。解放初,全縣除一家私營碾米廠外,均為手工作坊。1953年起,通過對手工業和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后,辦起一批工業企業,至1957年,計有地方國營企業8家、合作社組65家、公私合營企業2家。
在此期間,工業企業雖有一定發展,但其生產規模小,設備簡陋,技術落后,多為手工操作。生產上以市場調節為主(國家只對企業下達某些生產、財務指標);管理上亦以行政手段為主,仍屬于傳統經驗管理范疇。隨著合作企業、公私合營企業和地方國營企業的出現,在管理體制上開始產生新的方式。
一是公私合營企業和合作企業——印刷廠、酒廠、城關鐵器社、木器社等單位,成立理事會和監事會,對企業進行民主化的管理與監督。
二是地方國營企業——電廠、糧油加工廠、林產化工廠、伐木場以及由公私合營轉為地方國營的印刷廠等,由廠級、車間、班組各級負責人實行垂直單一領導,沒有專設職能管理機構,只配備技術員、保管員、財會員等少量職能人員協助廠長工作,并初步建立起經濟核算和收益分配制度,還要定期向主管部門上報產量、產值、利潤、成本以及資金周轉等情況。企業生產與管理水平還比較落后,基本上還是管理者憑藉以往經驗進行管理,工人憑藉個人實踐經驗與技能從事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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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伍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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