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刻不容緩
——以世界客家祖地寧化縣為例談開去
【內容提要】文章首先闡述了寧化客家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名人文化遺產幾種不同文化形態的存在分布狀態。接著分析了自然、人為、現代等因素對客家歷史文化遺產造成的破壞和影響,指出目前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前景十分堪憂。再之探討了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有利于整合、開發和利用客家歷史文化資源,對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和提升經濟實力、擴大在海內外影響和增強競爭力、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和建設文化強縣等方面的重要現實意義。最后就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提出建立有效保護管理體系、制定科學保護管理規劃、籌集專項保護管理經費、加大執法保護管理力度、提高民眾保護管理意識等對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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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客家??文化??遺產??保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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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歷史文化遺產是中華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客家歷史發展的根系,客家文明進步的靈魂。本文以世界客家祖地寧化縣為例,就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存在狀態、受到的嚴重威脅、加強保護管理的重要意義和對策措施,談一談個人看法。旨在引起全社會對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采取確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造福客家人民,惠及子孫后代。
一、目前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幾種存在分布狀態
寧化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古稱黃連峒,自唐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始設黃連縣至今,已有1287年的悠久歷史,2010年被聯合國地名組織公布為“千年古縣”,是全國53個、福建2個“千年古縣”之一。是福建純客家縣,“客家先民的早期聚散中心、孕育形成客家民系的搖籃、客家人遷徙的中轉站、世界客家祖地(或總祖地)、世界客屬朝覲圣地”⑴,是客家文化的發祥地之一。歷經千年創造和積淀,產生了形態多樣、內涵豐富、底蘊深厚的客家歷史文化,既表現在一定空間地域的物質存在,更是跨越歷史時空的精神存在。
㈠種類繁多的客家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第三次文物普查初步統計,全縣尚存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各數千處(件),包括古遺址、古建筑、古墓葬、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客家古村落,其中的不可移動文物主要分布在各鄉村空間地域,可移動文物主要陳列和保存在寧化縣博物館、石壁客家祖地文史館和民間個人。僅公布為各級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就有57處(其中省級9處、縣級48處)⑵、館藏各級各類文物2600余件(其中許多屬于國家一、二、三級珍貴文物)⑶。
㈡豐富多彩的客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200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初步統計,全縣尚存非物質文化遺產數百項,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客家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主要蘊藏在民間個人、家庭和群體記憶以及生產生活習俗和社會活動中。僅列入各級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就有13項(其中國家級1項、省級5項、市級7項)⑷。另外,還遺存在唐宋時期產生、保留中原古韻的原始客家話,至今尚保留古入聲字200個以上,經我國著名音韻學家黃典誠考證:“客話發源在福建寧化,客話的定型在該村(指寧化石壁)留有全部的痕跡”⑸
㈢虹彩斑斕的客家名人文化遺產⑹
寧化自古英才輩出,人文薈萃,各領風騷,孕育了文韜武略、政聲彰著的眾多客家歷史文化名人。從唐至清,歷朝考取舉人152人、進士50人(其中欽賜狀元1人)⑺,入列《中國人名大辭典》歷史文化名人30人⑻,入列《辭海》歷史文化名人2人(黃慎、伊秉綬)⑼,他們為后世留下了十分珍貴的客家歷史文化遺產。據不完全統計,從唐至清,歷朝著書立說者143人、著作273部846卷⑽,涉及文學、史學、方志學、哲學、倫理學、法學、天文學、地理學、中醫藥學眾多學科;擅長繪畫、書法并有作品存世的畫家、書法家8人。以上客家名人文化遺產主要散見于國家和地方史料記載以及各級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書畫院、個人的收藏展示文物(作品)中。如清中期著名畫家、“揚州八怪”佼佼者黃慎(1687-1770年),以詩、書、畫三絕著稱,其平生所作書畫作品近萬件,目前尚存的1205幅書畫作品廣為海內外各大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書畫院以及名家大師收藏⑾。除以上名人作品外,其出生地、居住地、墓地同樣是十分珍貴的客家歷史文化遺產。
二、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生存狀況受到嚴重威脅
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由于受自然、人為等不利因素破壞,加之在科技進步、產業發展、文化繁榮、生活提高等現代因素影響下,傳統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目前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未來隨著時間推移和社會發展,將會有許多陸續毀圮、破壞、拆除、失傳的客家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書本上的歷史記載”,前景十分堪憂。
㈠自然因素的長期侵蝕
自然界的溫、光、熱、水、風、霜、雪、雨、雷電等因素,每時每刻都在侵蝕物質文化遺產,這種自然侵蝕長期存在,自然法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尤其對分布在空間地域的物質文化遺產中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侵蝕最為直接和明顯,即使采取最為嚴格的保護措施,也無法避免自然因素對物質文化遺產的長期侵蝕。歷史上,在自然因素的長期侵蝕下,寧化許多客家物質文化遺產因年代久遠而自然毀圮,不復存在,成為歷史遺憾。如有“客家土樓之母”之稱的寧化土堡,在明清時期多達300多座,大部分在自然因素的長期侵蝕下自然毀圮,現僅存3座土堡。即使現存的泉上延祥和曹坊下曹古村落⑿,在自然因素的長期侵蝕下,加之年久失修,明清古建筑群均存在不同程度損壞,有的已破爛不堪,面目全非。隨著時間推移,在自然因素的長期侵蝕下,又會有許多客家物質文化遺產陸續自然毀圮,不復存在,成為新的歷史遺憾。
㈡人為因素的肆意破壞
人類文化史表明,人類一方面在不斷創造新的物質文化,另一方面又在不斷破壞物質文化遺產,在創造和破壞之間做“鐘擺運動”,這成了人類活動的不二定律。由于人們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淡薄,不僅未對物質文化遺產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加強保護,而且還進行肆意破壞。歷史上,因戰爭、匪劫、動亂等人為因素,寧化許多客家物質文化遺產遭到肆意破壞,令人痛心疾首。如有“鎮城之寶”之稱的寧化縣城三座古塔⒀,即建于后唐同光年間的《慈恩塔》、建于明萬歷年間的《金山塔》(后更名為《青云塔》)、建于清乾隆年間的《允升塔》,在“文革”中被無知的領導下令拆除,這是對歷史的犯罪,對文化的毀滅。上世紀八十年代還尚存的城區大片古民居、古街區和許多鄉村古民居、古祠堂等,在此后的舊城改造和新農村建設中被拆除,令人扼腕嘆息。隨著今后對客家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加強,人為因素的肆意破壞勢必大幅減少,但對其周邊生態環境的不同程度破壞勢必難免。
㈢現代因素的不斷沖擊
在科技進步、產業發展、文化繁榮、生活提高等現代因素影響下,傳統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尤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生存的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威脅。寧化目前有的客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如:“牛皮鼓”和“玉扣紙”手工制作工藝、“蛇花子”傳統療法、“舞鬼子”技藝等⒁,因賴以生存的周邊生態環境發生巨大變化,或被高新技術和產業取代,或失去傳統消費群體和市場,已無人傳承,后繼乏人,已經或正在退出民間歷史舞臺,瀕臨消失,手藝失傳。如城郊鄉茶湖江村伍開輝老人是全縣唯一的“牛皮鼓”玩具手工制作工藝傳承人,手藝系祖傳,因現代仿真、智能玩具產業高度發展,“牛皮鼓”玩具失去傳統消費群體和市場,現在制作“牛皮鼓”玩具收入不足養家糊口,其手藝無人愿學,找不到傳承人,瀕臨失傳。隨著社會發展,在現代因素的不斷沖擊下,又會有許多客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陸續退出民間歷史舞臺。
三、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重要意義
客家歷史文化遺產凝聚了一千多年客家人辛勤勞動和無窮智慧,沉淀了客家人世代傳承的寶貴精神和物質財富。寧化現存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不可再生,彌足珍貴,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㈠有利于開發客家歷史文化資源,促進產業發展,提升經濟實力
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不僅是發展客家文化旅游產業的源泉,而且是保障客家文化旅游產業持續發展的動力。通過加強對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有利于整合、開發和利用分布在不同空間地域的客家歷史文化資源,形成以“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園”⒂為中心景區、以“六古”客家文化工程⒃為配套景點、以“四名”客家文化產品⒄和民俗文化表演為點綴的客家歷史文化旅游景區,把客家歷史文化資源優勢轉化成經濟發展優勢,從而促進寧化客家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壯大縣域經濟規模,提升綜合經濟實力。
㈡有利于體現客家歷史文化特色,擴大在外影響,增強競爭力
客家歷史文化遺產是體現客家地域個性和特色的珍貴資源,真實的記錄了不同地域、不同時期的客家發展歷程。通過加強對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有利于整合、開發和利用體現寧化地域個性和特色的客家歷史文化資源,為寧化持續打“客家牌”不斷注入個性和特色元素,在開展寧化客家文化經濟對外交流活動中,充分展現寧化客家不同時期的歷史記憶和文化勝景,從而為“千年古縣”、“世界客家祖地”、“世界客屬朝覲圣地”增添文化魅力,不斷擴大寧化在海內外影響,提高知名度,增強綜合競爭力。
㈢有利于創建(客家)歷史文化名城,打造知名品牌,建設文化強縣
歷史文化遺產是創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基礎條件,只有具備一定數量和保護級別的歷史文化遺產,達到申報標準和具備申報條件,才有資格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通過加強對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分別將新達到申報標準和具備申報條件的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申報確定為縣(市)級、省級、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尤其要重點申報確定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讓寧化客家“昨天的歷史和文明”得以傳承,從而為創建國家級(客家)歷史文化名城打下堅實基礎,用不長的時間打造出國家級“(客家)歷史文化名城”這張光芒四射的知名文化品牌,為建設文化強縣提供強力支撐。
四、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對策措施
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目前受到許多不利因素的破壞和影響,客家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刻不容緩。保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就是保護寧化歷史發展的延續性,保留寧化文明進步的歷史脈絡。只有首先加強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傳承客家歷史文化,才談得上后續的科學開發和合理利用,才能更好的造福寧化人民,惠及子孫后代。否則,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不復存在,開發利用便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㈠建立有效保護管理體系
建立有效的、常態的保護管理體系,切實解決保護管理工作無人抓、無人議、無人傳承等問題,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組織保障。應建立健全縣、鄉(鎮)、村、個人四級保護管理體系。將“寧化縣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更名為“寧化縣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及其文化遺產局”,對文化遺產局定編定崗定責,至少配備3名專職人員,配備必需的先進文物鑒定和保護設備,保障辦公經費,專司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在“寧化縣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下設專家咨詢組,由規劃、設計、建筑、文物、考古、客家等專家組成,作為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咨詢機構;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協管員應切實履行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日常保護管理工作;調查、搜集、篩選、確定客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并列出候選傳承人,跟進替補。從而使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議、有人傳承。
㈡制定科學保護管理規劃
制定科學的、可行的保護管理規劃,可以避免保護管理工作的隨意性、盲目性,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指導依據。根據第三次文物和200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結果,在摸清寧化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種類、數量和分布情況的基礎上,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根據《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寧化實際,每五年制定一次《寧化縣客家歷史文化遺產及周邊生態環境五年保護管理規劃》(也可以將客家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開制定規劃),規劃中對客家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要分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應堅持真實性和完整性原則,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做到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規劃一經制定,應嚴格執行,確保落實到位,真正發揮規劃的科學指導作用,切忌“寫在紙上、說在嘴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
㈢籌集專項保護管理經費
籌集專項、有可靠來源的保護管理經費,切實解決保護管理工作資金缺乏、投入不足等問題,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提供專項資金保障。考慮寧化地方財政比較困難,可通過“三個渠道”籌集專項保護管理經費。一是地方財政渠道。地方財政年度預算安排一部分專項保護管理經費,并隨著財力增長同步增長,這塊資金是專項保護管理經費來源的主要渠道。二是上級政策渠道。及時跟蹤上級政策導向,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解決一部分,這塊資金不是每年都有,可視為專項保護管理經費來源的補充渠道。三是社會民間渠道。可借鑒外地對具有較高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古建筑認養保護的做法,制定優惠政策和鼓勵措施,吸引單位和個人社會民間資金,參與古建筑維修保護工作。實際上,寧化許多古祠堂、古寺廟等歷來都是由社會民間捐資進行維修保護,只不過沒有納入政府統一管理范疇。目前寧化古祠堂、古寺廟保存較多、較好的事實,也足以證明社會民間捐資進行維修保護古建筑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㈣加大執法保護管理力度
制定地方規章,加大執法力度,切實解決保護管理工作無章可循、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提供長效執法保障。應根據《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寧化實際,制定《寧化縣客家歷史文化遺產及周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地方規章,由縣政府頒布實施,使執法工作有章可循。應堅決依法制止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嚴厲打擊破壞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對因決策失誤、玩忽職守造成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遺失的,應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保護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㈤提高民眾保護管理意識
提高廣大民眾的自覺保護管理意識、激發參與保護管理熱情,切實克服保護管理工作與廣大民眾無關、單純依靠政府的片面傾向,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提供民眾力量支持。應充分運用博物館和文史館等文物展示平臺、有線電視和廣告牌等公眾媒介、“國際文化遺產日”和“國際博物館日”以及石壁祭祖大典等節慶活動,開展全縣性豐富多彩的客家歷史文化遺產知識普及、宣傳和教育活動,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保護遺產、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提高廣大民眾“保護遺產、從我做起”的自覺保護管理意識,激發廣大民眾“保護遺產、奉獻力量”的參與保護管理熱情,使廣大民眾成為加強客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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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根發系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中國炎黃文化出版社特邀編審、寧化縣客家研究中心和張顯宗文化研究會常設研究員、中共寧化縣委黨史研究室主任、寧化縣客家研究會兼職副會長。地址:福建省寧化縣翠江鎮中山路1號??作者張賢權系寧化石壁客家祖地管理處主任。地址:福建省寧化縣石壁客家祖地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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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注釋】
⑴參見(河南)《歷史文化研究》刊登劉根發作《寧化石壁世界客家總祖地若干問題探討》一文,《歷史文化研究》編輯部2009年9月第3期,第16-17頁。
⑵、⑷分別由寧化縣文物辦和文化館提供,時間截止2011年12月。
⑶分別陳列和保存在寧化縣博物館2400余件(其中暫保存客家博物館文物500余件)、石壁客家祖地文史館200余件,時間截止2012年2月。
⑸參見劉善群著《客家與石壁史論》引用黃典誠觀點,方志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278頁。
⑹“客家名人文化遺產”包含在“客家物質文化遺產”中,此處將其單列,是為了突出其重要性,從“客家名人文化遺產”角度體現寧化地域個性和特色。
⑺參見劉善群主編《寧化縣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1頁。
⑻參見藏勵和等編纂《中國人名大辭典》,商務印書館1921年第1版。
⑼參見夏征農主編《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718、2002頁。
⑽參見劉善群主編《寧化方志通訊》,寧化縣志辦公室1985年4月第2期,第48-52頁。
⑾具體參見連新福主編《寧化黃慎書畫集》,香港伏羲文化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
⑿兩處古村落歷史悠久,建筑精美,文化燦爛,尚存大量明清古建筑,客家歷史文化遺產豐富,其中曹坊下曹明清古建筑群正在申報“福建歷史文化名村”。
⒀具體參見《寧化文史資料》收入邱恒寬作《寧化三古塔》一文,寧化縣政協文史組1984年3月第4輯,第125-127頁。
⒁參考劉根發策劃編制《寧化縣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項目申報書》,2009年11月策劃編制,第23-24頁,由省文化廳報國家文化部。
⒂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園:即石壁客家祖地擴建工程(分兩期),第一期擴建工程(包括布館)將于2012年10月底完成。
⒃“六古”客家文化工程:即對寧化客家歷史上形成的古宅、古祠(包括古寺)、古村、古墓、古園、古街進行仿古性修復或重建。
⒄“四名”客家文化產品:即對寧化客家歷史上產生、形成和出產的名人、名書、名畫(包括名人書法)、名品(包括珍貴古玩及特色風味小吃、土特產等)進行整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