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說法】@所有人,疫情防控期間,謹防非法集資陷阱
抗擊疫情仍在繼續(xù)
宅在家里不能出門的我們一定不停地刷著手機接收的信息各種各樣在這里,平檢君提醒您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謹防掉進非法集資的陷阱
什么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yè)、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相關部門批準,違反法律、法規(guī),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并且通常會向參與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參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
下面我們通過兩個案例來了解一下 ↓
案例一
2006年至2011年1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單獨或先后伙同犯罪嫌疑人樊某等人以某運通公司從事民間借貸、經營資金等業(yè)務的名義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且聲稱借出資金有抵押保證安全。李某等人在沒有任何資金保障及實際經營項目的情況下,通過報紙、廣告及口頭宣傳等途徑,以月息3.5%等高息回報為誘餌,先后騙取尹某某等247人投資款共計人民幣5.2億余元,造成損失共計人民幣1.8億余元。被告人樊某先后介紹徐某某等32人向李某處集資1.08億余元。2016年2月25日,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樊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二
2017年上半年,某市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風險排查中發(fā)現,轄區(qū)內某家居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零元消費”為名,通過宣傳冊、電視、微信、口口相傳等方式公開向社會宣傳,以承諾分期返還客戶本金及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吸收公眾存款,涉嫌非法集資犯罪。2017年7月27日,該公安分局對該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調查。該公司自2014年至2017年11月共向社會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22.4億元,涉及全國20多個省市。2018年3月,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移送該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
典型非法集資活動的“四部曲”

二
如何有效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

一、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二、以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三、以投資養(yǎng)老產業(yè)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yǎng)老、“以房”養(yǎng)老等為幌子的;
四、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yè)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yè)工商注冊登記的;
五、以投資虛擬貨幣、區(qū)塊鏈等為幌子的;
六、以“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
七、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fā)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zhèn)鲉蔚模?/p>
八、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九、“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十、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三
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警惕非法集資

一、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
二、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
三、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買金融產品。
四、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fā)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檢察官溫馨提醒
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拒絕高利誘惑,珍惜自己的血汗錢,遠離非法集資。
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文案:盧秀婷、李俊昕編輯:李俊昕
審核:黃明生
來源:平和檢察
- 上一篇:非法集資套路多識別防范需加強[ 02-10 ]
- 下一篇:起底騰信堂14億非法集資案,公司法人只有小學文化[ 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