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干部應帶頭移風易俗
許多農村舊風成性,婚喪嫁娶、修房子、過滿月、老人高壽等都盲目攀比,鋪張浪費。孩子考上學校或者當兵都要擺酒席、圖熱鬧、收禮金,一般都三四十桌以上。不菲的禮金,無形之中給村里的老百姓增加了巨大的經濟負擔。因此產生糾紛,也不鮮見。
大操大辦由來已久,新事新辦也一直提倡,為何收效不大?除了習俗本身力量強大外,也與一直以來部分領導干部不能率先垂范,有關規定未能有禁必止有關。但十八大以后不同了,可以說,清風撲面之下,村干部帶頭移風易俗已成必然。
普遍來說,領導干部簡辦婚喪嫁娶是十八大以后的事。紀律的利劍高懸,對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不啻是戴上了一道“緊箍咒”,而一些干部因大操大辦違規違紀受到處理,更是有效地遏制了婚喪嫁娶不正之風蔓延。但如何把節儉辦事這一新風尚,從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延伸到普通群眾中呢?顯然,村干部帶頭作用最不容忽視。
農村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盲目攀比等不良風氣盛行,不僅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加重了農民群眾負擔,更成為鄉村振興道路上的絆腳石。只有大力實施鑄魂強農工程,才能破除陳規陋習,形成良性文化生態。如開展深化鄉村文明行動,重點實施人居環境、移風易俗、文明提升等工程,都需要充分發揮村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
農村再難的事,只要村干部帶頭就不難,摒棄陋習,移風易俗也是。更何況,婚喪嫁娶大操大辦,本質上是一種人際交往,講究的是禮尚往來,癥結則在人們有從眾和攀比的心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對大操大辦,如果村干部樂此不疲,就自然會引得村民效仿。相反,只要村干部帶頭遵守、樹立榜樣,就會比下發多少文件都管用,也比出臺多少規定更有效。
婚喪嫁娶是人生大事,主人希望辦得隆重和體面是人之常情,大家或表達一份心意,或不遺余力幫忙,也在情理之中。當前,需要作出改變和予以去除的只是封建糟粕,而那些具有文化價值的習俗則是需要大力保護并傳承的。為此,發揮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以及村干部帶頭作用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是,定會使好的載體、形態、做法,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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