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二 第三章 婚喪喜慶
寧化的婚姻以“嫁娶婚”為主。也有“招贅婚”、“童養媳”、“等郎妹”、“納妾”、“宴婚”等等。少數地方至今還有“等郎妹”、“童養媳”。但“納妾”和“宴婚”已被革除。
舊時婚嫁主要程序與中原的婚姻禮俗大體相同,只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個階段,簡化為“求婚”、“送果子”、“報日子”、“歸親”等四個階段,婚后還有三朝“回門”、五朝“入廚”,六朝“洗手”,滿月“送藤盤”等。做了滿月之后,婚禮才算結束。
求婚(女方“開生日”) 過去的女子,不在娘家度二十歲。十余歲之后,家長擇日做米粉丸,分送親朋,表示女兒長大成人,可以配婚了。男方家長得知信息,便托媒人和親朋去說合(即求婚)。媒人分職業媒人和說媒兩種,男媒叫“媒人公”,女媒叫“媒人婆”。說媒多半由雙方親朋好友充任,他們認為這是修善積德之舉,常很熱衷。女方若有意聯姻,就開出女兒的生辰“八字”交媒人帶回,俗稱“開生日”。男家將男女生辰送請神靈相士推算,如果是“相生”而不是“相克”,便請媒人前往女家開“禮帖”,就是羅列彩禮、回奉的紅帖,城關人叫“媒人單子”。男家經過斟酌,開出回帖,再送女家,女家若無異議,就算允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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