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六 第四章 教師
清末廢科舉,興學校,教師稱教習。民國時期,公立中學校長由福建省政府任免,私立學校校長由校董事會聘任,并報縣政府備案。教師由校長聘請,私塾塾師則自行設館。
民國初年,教師多系清季秀才及高等小學堂或福州等地中學堂的畢業生。民國9年(1920年),寧化開辦1期師范講習所,培養小學師資。民國16年創辦連崗中學,縣先期選送2名入大夏大學師資專修班,兩年畢業后均回校任教。抗日戰爭爆發,沿海學校內遷,中學教師中有留學英、法和日本等國的學士和碩士。民國31年,全縣中、小學教師357人,其中中學教師72人,具有大專畢業學歷的43人。按照當時規定,中學教師須有大學畢業學歷或經過考試取得檢定合格證書。小學教師,高小須普通師范畢業,初小須簡易師范畢業,若高中畢業,只能當小學代用教員。解放前夕,全縣共有中學教師51人(其中公立中學教師31人),小學教師235人。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原有的學校,教師全部留用。1952年全縣中、小學教師262人,其中中學46人。1953年和1964年先后向福州、晉江地區招收待業社會青年120人;1956年和1957年省派泉州幼師畢業生各2人,加上歷年上級分配補充、吸收民辦教師、代課教師頂編,至1965年全縣教師達1282人(中學238人、小學1025人、幼教19人)。但是,仍然不能適應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1958年有33名教師被錯劃為右派。國民經濟困難時期,精簡下放一批教師。1960~1962年,中學教師從143人減至104人,小學教師從576人減至510人,幼兒園教師從405人減至18人。“四清”運動中有76人被開除公職;“文化大革命”中又先后清洗88人。1971年起,中小學民辦教師急劇增加,迄1979年中學民辦教師510人,小學民辦教師1069人,幼兒園民辦教師59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大力培養師資,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同時對歷次受錯誤處理的教師甄別昭雪,對尚有工作能力的收回任用。1989年起,中小學公辦教師逐年增加,民辦教師逐年減少。迄1987年,中學教師754人(公辦637人),其中女性185人;小學教師2109(公辦1177人),其中女性619人;幼兒園教師242人(公辦18人),均為女性。在公辦教師中,大學本科畢業的97人,大專畢業的324人,中專畢業的103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