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宣傳標語口號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宣傳標語口號
1.對在人口普查登記過程中主動如實申報的政策外生育人員,可以按規(guī)定的較低標準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生活困難的家庭,經(jīng)當?shù)乜h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分期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
2.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jù),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3.人口普查機構(gòu)不得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要求普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人口普查資料,并對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或家庭情況,依法履行保密義務(wù)。
人普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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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伍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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