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閩南等1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12月4日至5日,寧化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王閩南等1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自2008年以來,被告人王閩南為稱霸一方,樹立其在寧化的非法權威,更好地獲取非法利益,陸續吸收或聯合被告人張長貴、巫新華、曾春暉、吳雁輝和張定福、潘龍林、林玉文、張元強(均另案處理)等社會閑散人員,形成了以被告人王閩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被告人王閩南通過組織被告人張長貴、巫新華、曾春暉、吳雁輝等組織成員進行開設賭場、到賭場放高利貸及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并將所獲利益用于安排成員吃喝玩樂,給付成員一定的生活費。同時,該組織立下了上級為下級安排事做、解決生活問題及下級服從上級、下級要認真做事等規矩。
檢察機關指控以王閩南為首的犯罪團伙涉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等六項罪名。此外,多名被告人還被指控涉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等非組織犯罪。
因該案被告人達14名,案情復雜,涉及罪名多,社會影響較大,寧化縣人民法院在經過2天的開庭審理后,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寧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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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麗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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