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報評女子阻攔高鐵發車:出來耍潑遲早是要還的
原標題:為“等老公”阻撓高鐵發車的女子:你“越軌”了
高鐵要發車了,一名帶著女兒的女子,卻用身體堵在高鐵列車門口,工作人員讓她上車或下車,她卻一手死死抓住車門,稱“我老公來我就走”,兩名執法人員強行把她拖下車,可她又強力掙脫鉆進車……日前,一段長約四分鐘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視頻中涉事女子為“等老公”而阻撓高鐵發車的做法,讓不少網友表示“氣炸”。
電影《后會無期》里有句臺詞:“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無論對錯利弊,終歸都得講場合:“等老公”這事,如果在自個家里,愛等多久等多久,別人管不著。
可若是在高鐵將發車之際,以強堵車門的方式等,那就是“打開方式有誤”——你要等老公是你的事,憑什么拉著全車數百人陪你等?
依照火車票退改簽規定,就算那列高鐵開車了,該女子也可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改乘當日其他列車(如果有)。寧可成千夫指、被強行拖出,也不肯換下趟車,還是當著女兒的面耍潑,這是自私呢,自私呢,還是自私呢?又會給在旁邊目睹了這一切的女兒留下多大的心理陰影面積?
乍看起來,該女子的撒潑耍橫延誤的,只是事發列車的發車時間,實則不然:要知道,列車或航班若晚點,極可能引發鏈式反應,因為軌道或航線資源有限,發車或起飛時間表都是前后縝密扣合的。
一車延誤,沒準整個線路調度都得重新安排。涉事視頻有近4分鐘,里面女子耍潑貫穿全程,足見其耽擱時間極可能不止4分鐘,這殃及的或許是一大撥人。
▲女當事人不愿下車。圖片來自視頻截圖本質上,其刁蠻做法也是某種意義上的“越軌”:公域講權利也講秩序,列車車廂本也是微型社會,群己權界當恪守。
將私人利益置于公共秩序之上,逾越了權利邊界,也侵犯了他人權益。興許涉事女子不知道其阻撓行為的后果之嚴重,其做法體現的,更多的也是市儈心態或悍婦習性與現代秩序的抵牾,而非旨在滋事鬧事的惡意,但即便如此,錯就是錯,無法辯白。
強阻高鐵發車,是目無規則意識,這已不只是損人利己的不道德之舉,更涉嫌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攔截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行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在乘警出警,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無效后,完全可依據《行政強制法》規定,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即為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依法對違法者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
猶記得,前幾年,動車D3258也曾發生過“兩男子為等同伴強堵動車車門 致近200乘客改簽”事件,雖然兩男子態度蠻橫,但民警趕到現場后,只是對兩人進行批評教育,這引發輿論嘩然。希望該事件最終能以依法處理收尾,切勿止于教育一番。
出來耍潑,遲早是要還的,而讓違法耍潑行為“還”的最好方式,就是循跡追責,以懲前毖后。
文 | 侃人(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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