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第五章 林區建設
解放后,隨著林業生產的發展,林業機械設備從無到有、從土到洋,逐步更新。1958年以前,采伐工具只有傳統的斧頭、龍鋸、快馬鋸,至1958年絕大部分用上彎把鋸,減輕勞動強度,提高工效1~2倍。1959年省林業廳獎給寧化共青團伐木場蘇聯造油鋸1臺。1965年開始推廣國產CY5、051型油鋸。70年代起,國家以支農價優惠供應公社(鄉)伐木場051型油鋸,提高采伐工效3倍以上。
集材工具經過1958年革新,逐步推廣使用滑道、拖轆木軌、扁鐵木軌、移動鋼軌、膠輪車,繼而采用鋼絲繩架空索道牽引逆坡集材。1974年國營伐木場集材開始使用“東方紅”和“閩林721”兩種絞盤機(均為70馬力)。運材工具,水運使用掛槳機、汽船;在嵩口拖木過壩使用過壩機;陸運使用拖拉機、汽車。制材使用圓盤鋸、帶鋸、帶鋸跑車等。
1974年林產化工廠改直接火滴水法為蒸氣間歇法煉香,生產能力提高2倍。80年代起,在省林科所工程師和福建林學院教師的支持幫助下,改造工藝設備,采用超聲波水洗,使用電控、數控調節溫度、壓力,以數理統計掌握最佳操作點,從而大大提高產品質量和數量。
70年代起,國營伐木場還建立起“三床一機”的林業機械維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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