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 第一章 所有制
一、公私合營企業
1956年,通過對手工業和私營工商業改造后,將其大部分組織起來實行集體經營,亦有少數實行公私合營。當年公私合營企業有3家,年產值9.21萬元。其中原私營大眾文具店改為公私合營企業,并增辦鉛印業務,購置16開機、8開機各1臺;原私營酒廠和安遠私營鑄鍋廠亦分別轉為公私合營。
二、聯營企業
80年代后,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發展橫向經濟聯合,向外引進資金、技術、設備,興辦聯營企業。截止1987年,計有:1985年與上海新歌電視機廠聯營合辦滬寧電視機廠;縣通用機器廠與三明化機廠聯營,于1987年合辦三明化工機械廠寧化分廠;1986年起縣酒廠與河南張弓酒廠聯營;1987年縣礦業公司與福州福蓉公司聯營。此外,還有縣合成氨廠1987年與省外貿部門共同開發合辦乳酸廠,引進外資100萬元。聯營企業多數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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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伍傳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