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方田鄉:巧妙化解“鄰里怨”
“感謝你們的調解,我們才能重歸于好。” 4月21日,在寧化縣方田鄉訴源治理工作室兩村民握手言和,長達一年的矛盾糾紛得以化解。
?原來,當事人賴某和張某是同學,更是幾十年的世交。2019年清明期間,賴某在散步時發現自己爺爺輩留下地塊上種了許多苗木。在得知是張某所種后,賴某自稱持有證書,要求張某將苗木移植到別處。
張某對此不服,認為證書是1952年頒發的,不存在法律效力,且自己在該地塊種植苗木已有40余年。而賴某則表示,即使證書無效,該地塊也屬于上村組的,外組人不得占用。幾番溝通無果后,賴某將35顆樹苗全部拔除。這樣一來,張某和賴某的關系徹底破裂。
今年4月,張某兒子回家休假,了解情況后決定到法院起訴。
4月13日,方田鄉訴源治理工作室通過實地查看、座談交流等形式,確認該地塊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理清思路后,掛村領導及鄉村干部多次參與溝通協調,以“六尺巷”的典故及從情、理、法三個角度勸導雙方當事人。
調解當天,雙方當事人最后達成一致意見,同意該地塊為村集體土地,統一由村級規劃實施公益事業,張某自行處置好其余苗木,賴某向張某致歉并賠償苗木損害款。
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記者 雷露微 通訊員 邱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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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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