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四 第一章 傳 記
伍 遠 明
????? 伍遠明,原名秉廉,小名土根,參加工農紅軍后改用今名,民國元年(1912年)出生于寧化縣城郊鄉磜角村一個貧農家庭。民國19年參加紅軍游擊隊,紅軍撤走后,遠明兄弟六人被國民黨保衛團抓走五人,他也被捉,敵人把他兄弟五人捆綁吊打,最后才由叔伯借足一百二十角銀毫將他們贖回。民國22年,為了粉碎敵人第五次“圍剿”,蘇區政府發出“擴大一百萬鐵的紅軍”的號召,伍遠明報名參加工農紅軍,開始在少共新兵營四連任文書。民國23年10月,他隨部隊參加二萬五千里長征,先在八軍團,到湖南后編入五軍團,到達四川同紅四方面軍會合后,又編入四方面軍三十一軍。他三過草地二次翻越夾金山,終于到達陜北。民國25年加入共產黨。次年奔赴抗日前線,在八路軍一二九師三八六旅七七一團機槍連任政治指導員,歷任炮兵營教導員、太行軍區六分區供給處政委、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后方醫院政委、大連療養院政委等職。民國37年他調哈爾濱東興公司負責糧食押運工作。當時哈爾濱剛建立人民政府,斗爭十分復雜,他不顧個人安危,冒著白天敵機轟炸,晚上敵人破壞運糧列車的危險,到各地組織搶運糧食。他對同志非常關心,哪位戰友有困難,他就把自己的薪餉主動借出。在原則問題上,他毫不講情面。民國38年他在哈爾濱火車站聯絡處工作,該處負責人王某私自長期挪用公款(調車費),他發現后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到贊揚。在戰爭年代,他立過大功一次。
全國解放后,他任大連市糧食局副局長,客商經常送禮,他都一一拒收,實在無法推卻,便全部交公,甚至一點茶油亦交管理員保存。
“文化大革命”中他被打成“走資派”。1970年他帶著重病下放到金縣三十里鋪。1971年被折磨至死,終年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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