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三百元不還引來警察 嫌犯露馬腳一查身負三命案
民警憑借高度警惕性抓獲李某。債主追債未果被困電梯 無奈報警
5月17日23時29分,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分局均禾派出所民警羅警官接到出警指令:轄內清湖村火龍公園旁一出租屋內有人因債務糾紛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羅警官立即清點裝備、帶領輔警趕往事發現場。
到了事發出租屋,羅警官見到了報警的阿彪等人,原來,阿強與阿彪都是在白云均禾某皮具廠打工的朋友,大概一個月前,阿強以生活開銷為由向阿彪借了三百元錢。阿強原本答應5月14日還,但過了幾天仍未還錢。當晚,阿彪跟一朋友來到阿強所在的出租屋上門討要,另外兩名朋友擔心發生沖突,趕來勸阻。但四人卻因沒有出租屋內的門禁卡,被困在了電梯里,無奈之下撥打110報警求助。
雖然阿彪等人已被救出,但根據接處警程序,羅警官必須要找到阿強進一步核實情況。
隨后,羅警官發現,上樓后要找到阿強還要經過一道鐵閘,而就在鐵閘里的阿強知道民警到來卻拒絕開門。
隔著鐵閘,羅警官與阿強進行了初步溝通。在交談過程中,阿強神色十分古怪,不但不肯出示身份證件,眼神還一直躲躲閃閃,言語間只是希望民警盡快離開,聲稱債務的事可以自己解決。憑借著多年的接處警和辦案經驗,羅警官的直覺認為事情有些蹊蹺。
鐵閘終于被打開了,此時的羅警官雖然初步對阿強有所懷疑,但仍然還是以處置警情為主,協調阿強與阿彪等人商量解決欠款的問題。說來也奇怪,本來不情愿的阿強突然十分配合,很快就與阿彪等人達成了一致,答應還錢。
然而,敏銳又負責的羅警官始終對阿強“不太放心”,而且由于初始接報的警情內容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極易存在涉黑惡情形,必須要進行反復核查,所以他還是根據程序,將阿強、阿彪等相關人員都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來到派出所后,阿強與阿彪等人堅持已協商達成一致,想要盡快離開。但羅警官看著由始至終都躲躲閃閃、始終拿不出身份證、逃離欲望強烈的阿強,決心要徹底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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