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五 第二章 兵役
一、強征役
民國22年(1933年)6月,國民政府頒布《兵役法》,規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孤獨子緩役,殘疾者不征”,定期抽簽的壯丁按號順序入伍,后因無人自愿入伍只好采用強迫服役,強抓、買賣、頂替均有,群眾稱之為“抓壯丁”。民國26年寧化開始按《兵役法》征兵,使用強迫亂抓手段,被抓者純屬農民、手工業工人和城鎮貧民,抓后捆綁監禁押解,形同罪犯,不少被折磨致傷致殘致死。如此征兵,每年少則四次,多則十幾次,青壯年為躲避壯丁,四處逃奔,造成“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局面。民國27年春,湖村聯保主任邱大彬數月間抓丁30余人,還在龍頭村開槍打死欲逃壯丁周羅祥、陳忠惠,激起當地壯丁的武裝暴動。在當時縣政府的文件中亦載稱:“惟自實施《兵役法》以來,成效欠著,流弊滋多……役齡男子鋌而走險,為匪者有之;毀壞身體者有之;逃亡四方者有之;聚眾暴動者有之。”
民國34年8月抗日戰爭結束后,國民政府下令全國停止征兵一年。但省保安司令部下令,臨時在寧化征兵129名,實征40名補充省保安第五總隊。民國37年征兵任務655名,只完成108名;民國38年征兵任務1327名(是征兵任務最多的一年),只完成92名。民國26~38年(1937~1949年),共征壯丁5216名,歷年結欠新兵2867名,占總任務的1/3強。
二、志愿役
蘇區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和蘇維埃政府在寧化實行志愿役制度。在共產黨、紅軍部隊優良品德的感召下,尤其是縣、區、鄉蘇維埃政府開展擴大紅軍部隊(下簡稱“擴紅”)的運動后,全縣廣大適齡勞苦大眾都積極報名志愿參加紅軍和地方游擊隊、赤衛隊;民國18~23年(1929~1934年),有13777人志愿參加紅軍。民國22年5月,在中共中央“創建一百萬鐵的紅軍”的號召下,寧化縣模范營、模范團整營、整團加入紅軍。僅淮土區在8月份報名參加紅軍的就有700多人,9月份的頭五天又有300多人報名參軍,成為福建省“擴紅”模范區。禾口區與淮土區展開“擴紅”競賽,成為全省“擴紅”先進單位,福建省蘇維埃主席張鼎丞親筆書寫“我們模范區”的光榮牌,授予禾口、淮土區。
民國34年5月,國民黨在兵源不足的情況下,以抗日救國名義在全國推行“知識青年志愿從軍及優待辦法”,寧化有500余人報名,從軍70人。
建國初期沿用志愿役制,動員、號召愛國適齡青年志愿報名參軍。寧化縣1950~1954年秋,每年都有數百名青壯年志愿報名參軍參戰,支援前線和參加抗美援朝。
三、義務役
1954年冬國家試行《兵役法》,實行義務兵役制。當年12月首次征集義務兵216名,翌年春又征集250名。1955年7月起,寧化縣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
自實行義務兵役制后,基本上每年征兵一次,每次征兵全縣都有近5000名適齡青年報名,經鄉鎮、區政府登記、初審、目測、初檢和縣兵役部門體檢、政府審查合格后,把優秀的青年送到部隊。1984年前由部隊派員到本縣接收兵員,1985年后由本縣派人送到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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