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五 第一章 軍事機關
一、民國時期
國民政府建立后,設警備隊長(1人),負責地方治安。民國4年(1915年)原巡防隊與縣城民壯隊合編為警備隊。民國24年5月共產黨領導的軍事武裝力量全部撤離寧化縣境后,國民黨政府奉令設立第五科(即軍事科),主管地方民眾自衛訓練和鄉鎮治安保衛工作,編有科長、秘書、組訓、督練、治保干事、司書及雇員7~9人。因當時征兵數不多,縣政府另設兵役股,編有主任和征募員。民國25年初改為寧化縣軍事科,由現役軍官、軍士組成,設組訓、治安、軍需3個股,全科15人。
民國26年8月,抗日戰爭爆發后,征兵數量日增,縣軍事科改為兵役科。民國27年7月,縣政府兵役科歸并到寧化縣國民抗敵自衛團司令部。
民國28年8月,縣國民抗敵自衛團司令部撤銷,又成立寧化縣軍事科。此后,軍事科、第五科幾經更迭,直至民國38年10月寧化解放。
附:民國時期附屬軍事機構
社訓總隊 縣政府為了加強民眾自衛訓練,使機關、團體、學校達到軍事化,于民國25年(1936年)5月成立寧化縣社會團體軍事訓練總隊,專門負責訓練督導骨干工作,由縣長兼任總隊長,軍事科長或縣一級軍事機構的副職兼任副隊長,編有軍訓、政訓、干訓督練官和教員10~13人。
兵役監督委員會 民國25年8月,縣政府為了推行《兵役法規》,督促役政開展,防止征兵舞弊,成立兵役監督委員會,由縣黨部、軍事科(或兵役科)、法院、駐軍政治部門派出負責人員組成。縣黨部書記長任主任委員,設副主任和委員6~8人,區、鄉鎮亦照此成立兵役監督委員會。
抗敵后援工作分會 民國27年8月,抗戰年余,前方物資緊張,供應不時中斷,縣奉省政府電令,“由縣黨部召集本縣黨、政、軍各機關團體組織成立抗敵后援工作分會”。縣黨部指導員李果為主任(后由馬牧初繼任),常委12人,委員32人。
軍民合作站 民國29年5月,縣奉令成立寧化縣軍民合作站。站長由縣長兼任(后改為參謀長兼任),主要任務是為過往軍隊服務,取代抗敵后援工作分會,并在交通沿線鄉鎮建立軍民合作分站。民國37年改為寧化縣軍民合作總站,雷三壽任總站長。
新兵招待所 民國
抗敵自衛委員會 民國32年間,縣成立抗敵自衛委員會,指導與組織民眾的自衛訓練和督導役政工作,保障軍隊作戰的后方供應。主任由縣長兼,有委員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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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青年從軍委員會 民國34年6月,抗日戰爭處于緊要關頭,國民政府通電全國,鼓勵動員在職在校的知識青年志愿參軍,縣為此成立知識青年從軍委員會,由縣黨部、三青團分團部、國民兵團、參議會以及教育、衛生、婦女會等有關部門派人組成。主任由縣長兼,有委員14人。
青年軍復員委員會 抗戰結束后,出征軍人相繼復員返回地方,縣因此于民國35年5月成立青年軍復員委員會,主任由縣長兼,委員有16人。民國36年10月改為寧化縣退伍(役)軍人就業輔導委員會,主任由縣長兼,有委員7人。
國民兵集訓隊 民國36年10月,縣奉令分期輪流集訓各鄉鎮的甲級國民兵,每期1個月180人。集訓隊設隊長和6個分隊長。
兵役互助組 民國38年3月,縣政府為了加強征兵工作,推行役政,以維持出征軍人家庭生活,成立兵役互助組和應征隊,但空有其名,未開展實際工作。
兵役協會 民國38年3月起,全縣的征兵任務突增1000余名。當時全國即將解放。“各地紛紛建議停止征兵,本縣各鄉鎮亦存在觀望心理,對上級訓令不予理睬,縣府對征集役政感到非常困難”,于是在
聯防組織 民國30年11月底,在寧化縣政府召開寧化、長汀、連城、清流四縣聯防會議,成立四縣聯防辦事處。民國32年11月,寧化、石城兩縣設立寧石邊區聯防辦事處。民國34年12月,閩贛邊區寧化、建寧、廣昌、石城四縣在安遠中山堂召開聯防委員會。民國37年7月,在安遠召開寧化、明溪、清流、建寧、泰寧五縣自衛聯防委員會,成立四個聯防區指揮所。民國38年6月,再次召開會議,研討“反共防共阻共”對策。7月,在寧化縣政府召開寧、明、清、將、泰、建、廣、南、黎九縣聯防會議,江西廣昌、南城、黎川三縣未派人參加。
二、蘇區時期
蘇區時期,中共寧化縣委設軍事部。
民國19年(1930年)6月,寧化西南五鄉大暴動后,成立寧化縣革命委員會。伊有光任軍事委員,雷必光任赤衛隊長。
民國20年11月~民國23年12月,先后任中共寧化縣委軍事部長的有張連篇、胡明才、曹國魁、陰紹龍、黃云標、邱紹芹等6人。
民國22年8月增設澎湃縣,軍事部部長先后為王子成、樂少華、張鳳棋。
各區委、區蘇維埃政府也相應成立軍事赤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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