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七 第四章 計 量
民國32年(1943年)下半年,縣政府加強對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先后在城鄉查獲不合格的度量衡器30多件,當眾燒毀。
解放后,由縣建設科負責計量管理。1953年2月起,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業局等單位兼管計量工作,對商用度量衡器進行過多次的大檢查和抽查。
1979年10月,科委成立計量所,主要開展“普查、普檢、普修”工作,負責全縣計量器具的摸底、登記、編號,建立原始檔案,并對糧食、商業、供銷等部門使用的度、量、衡器進行周期(城關半年,各鄉一年)檢定和修理。
1984年3月,計量所劃歸經委管轄,從單一的商用計量管理向工業計量、標準化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方面轉化。1985年2月更名為寧化縣標準計量所。1986年11月正式組建寧化縣標準計量局,依據《計量法》進行法制計量管理,推動商用計量管理、工業計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質量監督與管理工作,檢測項目由單一的衡器檢修發展到長度、天平、砝碼、血壓計、壓力表、熱工二次儀表、衡器等七個檢定項目。在工業管理方面以計量定級為推動力,扶持企業上等級,工廠設立標準計量室,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將商用計量管理網絡的做法與經驗推廣到工業企業中去,加強工序控制,提高產品質量。1986年全縣有9家企業通過計量定級考核,其中林產化工廠達到二級計量標準,水泥廠、電力廠、合成氨廠、無線電一廠、二廠、針織廠、農械廠、電視機廠等達到三級計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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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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