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步行街兩頭的殘疾人專用道路(盲道)不得攔住,要時刻保持暢通 | ||||
| 來 信 人: | 殘疾人怎么逛步行街 | 來信日期: | 2014-05-21 | 信件編號: | 201405211249078041 |
| 信件內容: | 步行街兩頭的殘疾人專用道路(盲道)不得攔住,要時刻保持暢通,這極不文明,也有違法嫌疑,理由如下: 殘疾人保障法摘抄: 第五十二條規定: 國家和社會應當采取措施,逐步完善無障礙設施,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無障礙環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無障礙環境建設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加強監督管理。 第五十三條 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應當符合殘疾人的實際需要。 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規定,逐步推進已建成設施的改造,優先推進與殘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改造。 對無障礙設施應當及時維修和保護。 第五十四條 國家采取措施,為殘疾人信息交流無障礙創造條件。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為殘疾人獲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國家和社會研制、開發適合殘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術和產品。 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 特建議:南大街步行街兩頭的殘疾人專用道路不得堵死掉,一定要時刻保持暢通,不然不僅不文明,政府也有違法嫌疑,不知有沒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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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情況: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