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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貧富改造本來按規定不是說每套房標準不能超過90平米,現林業局改造房大套96平米,小套為84平米相差太懸殊了,而且公攤還特多,84平米的房子還要20多平米的公攤面積,比在其他房地產買的公攤還要多得多,就算是電梯房,外面買最多公攤是百分20,還有本身這個房子一平方就兩千六七了,按現在的房價也不便宜了,公攤還要這么多,這樣還能叫貧富區改造嗎。
待受理